4月3日晚,北京理工大學37名師生、北京科技大學一名大一學生及一名公司職員,在結(jié)伴攀登房山區(qū)貓耳山時迷路被困。接警后,北京警方和消防共派出300 多名警力進山搜救。為尋找最后兩名被困者,警方首次出動直升機。經(jīng)過一夜的救援,39人被成功救出。繼他們之后,昨天門頭溝又發(fā)生戶外運動者被困事件,直升機今再度升空救人。
我注意到,很多網(wǎng)友又開始指責被困的登山愛好者,認為他們應該為警方此次行動的費用買單。有人甚至將缺乏公德意識、破壞公共利益的大帽子,安到驢友們頭上。對此,個人以為有失公允。
警察實施救援時所支付的成本,比如直升機的配備、使用所需要的花費,乃至大批進山警察的消耗,這些費用本就是民眾已經(jīng)買過單的。只不過,警察往往是將全體公民納稅的費用,支付在具體的救助行動之上。這樣的支付方式本身并無不妥,因為在公共生活中,每一個公民都有可能成為潛在的受助者。
也因此,指責被困驢友花費大筆公帑并不成立??梢哉f,在保護公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問題上,原本就不存在成本問題。
至于驢友的公德意識、公共利益問題,也不該簡單粗暴地指責了事。雖然驢友們的確有失策之處,但是,公民有熱情、有意識地徒步登山,并非壞事,因此不能動輒打棍子。難道說,大家都無比安全地聚攏在平地上、屋檐下甚至保險箱里,就是理想的生活狀態(tài)?有人愿意去探索,這本該是件好事,何以總要拿公德意識說事?
驢友登山被困,因而折騰了很多人去救援,這樣的事并非完全負面。這種折騰的精神,可以說是有益的,因為它同樣也是一種探險精神。經(jīng)過這些年的登山穿越等探險活動,國內(nèi)驢友們的自救知識也在逐漸豐富,并非沒有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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