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來看,城管強拆警察小區(qū)的陽臺是否屬于違章建筑,不得而知;20多人如此暴打一人,是否屬于城管所說的“自衛(wèi)行為”,尚需論證;而打人者是否又是“臨時工”,暫時還沒有最新消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城管的戰(zhàn)斗力再次得到了實踐的驗證。所謂“城管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賣烤紅薯的老農(nóng),還是擁有執(zhí)法權的警察,通通拿下。
這幾年諸如“城管打警察”的新聞并不鮮見。警察的待遇尚且如此,普通民眾被城管掃蕩更不在話下。筆者本對城管并無惡感,相反卻認為,城管的綜合執(zhí)法對于現(xiàn)代城市十分必要。然而,透過太多關于城管的負面新聞,確實有必要對城管的“背景”有所反思:城管的戰(zhàn)斗力為啥這么強?
公允地說,無論從武器配備,還是執(zhí)法權,城管都明顯不如警察。然而,一些城管之所以如此肆無忌憚,不僅僅是素質(zhì)不高使然,恐怕還與某種靠山有關,與缺少約束有關。換言之,城管不過是那些不受制約的權力、某些罔顧法律的資本的家丁、打手而已——不是有人就表示,“城管工作就是要打”嗎?就拆遷而言,如果不是得到“某種授意”,并且屢試不爽,城管還敢那么囂張嗎?還敢“人擋殺人、佛擋殺佛”嗎?
前不久一項問卷調(diào)查顯示,有45.1%的黨政干部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引來了眾聲撻伐。其實,如果結(jié)合“城管打警察”的新聞,一些公職人員自認是“弱勢群體”,似乎也非那么不靠譜——如果法治不彰、規(guī)則不顯,誰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正如一名論者所言,城管打警察,警察反過來打城管;拆遷辦主任強拆別人的房子,自己的房子也被強拆;信訪辦主任圍追堵截上訪者,輪到自己上訪時也是如此。
繼前年中國工人登上美國《時代周刊》封面后,前不久中國城管也名揚海外,出現(xiàn)在電腦游戲里紐約街頭,成為橫行街頭的“霸王”。同樣的中國制造,帶給我們異樣的心情。這一方面提醒我們,遼闊中國發(fā)展的復雜性,同時更警醒我們,中國的現(xiàn)代化,不僅要靠“中國工人”創(chuàng)造的物質(zhì)財富,更需要制約“中國城管”的制度文明,以法律制約權力,用權利呵護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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