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有句俗語:西藏不缺少過林卡的地方,同時這些地方也不缺過林卡的人。
過林卡,是西藏群眾在雪域高原長冬短夏的自然交替中,對林蔭郁郁、鮮花燦爛、流水潺潺這一美麗時節(jié)的格外眷戀。人們或合家而出,或約上三五好友,圍坐于林卡的帳篷中:青稞酒、酥油茶,花間筵宴笑語;六弦琴、五彩絲,草壩踏歌起舞。
文化是認識一個民族最生動的載體,同時也是促進一方經濟發(fā)展的強效催化劑。以拉薩為例,拉薩市民過林卡原先的主要地方是羅布林卡以及哲蚌寺和色拉寺附近的林地里;現在則有了達東村、支溝、斜溝、奪底溝……這些新興的去處不僅給了市民群眾更多的選擇,也使附近群眾的生活發(fā)生了蝶變。
隨著人們對生活品質需求的不斷提高、對休閑娛樂方式的多元化追求,使得過林卡不再是簡單的一頂帳篷可以容納的事情,但這頂“小帳篷”卻衍生、支撐起了一項“大經濟”,隨之而產生的是“紅利+工資+創(chuàng)收”的“林卡經濟”模式。
觀光、垂釣、品茗、采摘、團建拓展等一系列新元素被融入到林卡活動中,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林卡經濟鏈。這背后則是專業(yè)的旅游文化公司或者群眾自發(fā)組成的經濟合作社為組織者,群眾借以土地、房屋、人力等進行參與,實現多方共贏的和諧局面。
“林卡經濟”組織者負責林卡園區(qū)的建設、宣傳、運營。通過流轉當地群眾的土地,在近水旁合理規(guī)劃,搭建色彩、大小、形態(tài)各異的帳篷,供消費者選擇。因為人們對休閑娛樂多元化的需求,為了吸引客源,組織者多根據園區(qū)實際,增加設計觀光、垂釣、品茗、采摘、團建拓展等一系列附屬設施。一系列的生產活動需要土地實施,組織方就流轉了當地群眾的土地;日常經營的開展需要人力參與,組織方就吸納了大量當地群眾就業(yè)。
土地被流轉后,群眾從中可以獲得土地租金,這是財產性的收入;群眾參與到林卡園區(qū)的日常經營中,成為服務員、采摘區(qū)果蔬種植人員、清潔工等,又可以拿到勞動工資,這是勞務性收入;有條件的群眾利用自己房屋加之自己的一技之長,開設甜茶館、特色民宿也可以獲得自產自銷性收入;林卡園區(qū)運營得當,群眾還可以獲得分紅性收入……
看得見的是群眾鼓起的錢包,感受到的是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日益良好。
山坡上、小河邊、帳篷旁,一棵棵苗木在茁壯成長;房前屋后、流水里、小路上,各色的垃圾不見了蹤影;青稞田、油菜花、小牛犢,成了市民游客爭先合影的對象……“產業(yè)興旺、生態(tài)宜居、鄉(xiāng)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钡泥l(xiāng)村振興目標,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的奮斗目標正隨著熱鬧的林卡里一頂頂帳篷的支起而變成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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