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西藏自治區(qū)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西藏自治區(qū)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批準《日喀則市犬只管理條例》,由日喀則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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